石墨制品企业主要设备生产能力指标计算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17 16:54:24
石墨制品企业首要设备生产能力指标核算办法
煅烧炉(窑)有用容积小时产值(kg/m3·h)。石墨制品企业煅烧炉(窑)有用容积小时产值是指每立方米有用容积在每个作业小时内的煅烧产值。其核算公式为
煅烧炉(窑)有用
煅烧炉(窑)排料合格量(kg)
容积小时产值煅烧炉(窑)有用容积(m3)×作业小时数(h)核算说明:
(1)石墨制品企业煅烧炉有用容积,是指煅烧炉实践工作容积,罐式煅烧炉的有用容积为每个煅烧罐入口以下算起的罐体容积、但不包括冷却筒,回转窑只核算窑体自身,冷却窑容积不核算。
(2)作业小时数是指报告期实践工作小时数,回转窑或罐式煅烧炉(整台或一台炉中的几个罐)停止排料时刻超过1h应从作业时数中扣除,停止排料缺乏1h或削减排料量、回转窑削减加料量、下降转速的时刻都不作扣除。
(3)煅烧炉(窑)日历作业率(%)。煅烧炉(窑)日历作业率,是指煅烧炉(窑)实践作业时刻与日历时刻之比